外籍看護已加保職災保險,為何還要加保意外險?

Q:外籍看護已加保職災保險,為何還要加保意外險?

A:職災保險與意外保險不同,雇主應為家事移工投保。職災保險為強制性社會保險,家事移工需依法應納保;意外險為勞動契約約定事項,雇主仍需依契約為移工投保30萬以上意外險;若雇主無法提供所聘僱的家庭類移工勞保或意外險,如發生意外,雇主須理賠應保險而未保險之相同金額。因此,雇主要幫家庭類移工投保意外險。職災保險和意外險的目的及保障範圍不同,移工若於執行職務發生職業災害,屬職災保險給付範圍,如一般意外傷害責非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範圍,則透過意外險給付。如有相關問題,可洽勞動部1955專線。 #外勞仲介台中   #外籍看護台中  #外勞移工 #外勞仲介推薦 #采芮外勞 #采芮仲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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