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幫傭
申請條件
同一戶籍之家庭成員具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核配外籍幫傭配額。
- 有三名以上之年齡未滿六歲以下子女。
- 有四名以上之年齡未滿十二歲以下子女,且其中二名為年齡六歲以下。
- 累計點數滿十六點者。
聘僱外籍幫傭資格點數計算表
幼兒
年齡 | 未滿一歲 | 未滿二歲 | 未滿三歲 | 未滿四歲 | 未滿五歲 | 未滿六歲 |
---|---|---|---|---|---|---|
點數 | 7.5 | 6 | 4.5 | 3 | 2 | 1 |
老人家
年齡 | 90歲以上 | 80歲以上 | 79歲以上 | 78歲以上 | 77歲以上 | 76歲以上 | 75歲以上 |
---|---|---|---|---|---|---|---|
點數 | 7 | 6 | 5 | 4 | 3 | 2 | 1 |
- 年齡之判定以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當日為準,以實際年齡計算之。
- 申請人與被看護人戶籍應在同一處,亦即需為同一戶籍之共同生活之親屬。
- 初生嬰兒需完成戶口登計記始得列入點數計算。
申請資格
- 被看護人之直系卑親屬,如子女、孫子女等。
- 被看護人之父母。
- 被看護人之一親等姻親,如媳婦、女婿。
需要文件
- 申請人身份證影本。
- 戶口名簿影本【申請人與被看護人戶籍應在同一處】。
幫傭申請
在台外籍人士,符合下列資格者,得專案申聘外籍家庭幫傭:
- 外資金額在新台幣一億元以上之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士;或外資金額在新台幣二億元以上之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士。
- 上年度營業額在新台幣五億元以上之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士;或上年度營業額在新台幣十億元以上之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士。
- 上年度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達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或當年度月薪達新台幣二十五萬元之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士。
- 來台工作的外籍專業人士,符合年薪新台幣二百萬元以上;或當年度月薪達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上之條件,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一年以上者,得聘僱該名外國人來台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 外國分公司之經理人或代表人辦事處之代表人,準用前項外籍總經理之申請條件。
入境前
入境後
入境後聘僱費用
家庭幫傭(雇主負擔部份) | |
基本薪資 | NT$20,000/月 |
加班費 | NT$2,668/月 (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 |
就業安定基金 | NT$5,000/月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
健保費、職災保險 | NT$1,329+NT49/月 (依投保薪資NT$27,470計算,外勞自付426元/月 (自113年1月1日起)) |
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 約 NT$ 29,046 (含4個星期天的不休假津貼) |
意外保險費 | 家庭類外勞無需加入勞工保險,但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的家庭類外勞投保意外死亡保險。 |
保額 | 30萬以上 |
雇主負擔保費 | 依保險公司實際收費 |
外勞自行負擔部分 | |
居留證 | 1,000/年 (入出國及移民署) |
體檢 | 約2,000元/次 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入境3天內、6個月、18個月、30個月)(衛生署指定醫院) |
諮詢服務規費 | 第一年 1,800/月、第二年 1,700/月、第三年 1,500/月 (外勞人力仲介) |